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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技能人员职业资格(13项)2021年版

    作者/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发布时间:10-23
    与2017年版相比,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方面,主要体现为“两退一进”。一是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从2020年1月起,除与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等密切相关的职业工种依法调整为准入类职业资格外,用一年时间分步有序将其他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全部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不再由政府或其授权的单位认定发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

与2017年版相比,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方面,主要体现为“两退一进”。一是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从2020年1月起,除与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等密切相关的职业工种依法调整为准入类职业资格外,用一年时间分步有序将其他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全部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不再由政府或其授权的单位认定发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人社部印发《关于做好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时间表,并就退出目录后续有关工作作出安排。73项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已分两批于2020年底前退出目录。二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退出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具体实施工作。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稳妥推进现有职业资格实施机构职能调整做好工作衔接的要求,2020年人社部印发《关于做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职业资格实施机构职能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推动地方人社部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做好职能调整,有序退出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具体认定工作,转向加强质量监督、提供公共服务等工作。在新版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人社部门已不再承担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具体实施工作。三是涉及人员资格的行政许可事项作为准入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纳入目录,新增了“危险货物、化学品运输从业人员”“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等准入类职业资格。

 

 

序号 职业资格名称 实施部门(单位) 资格类别 设定依据 备注
1 焊工 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 生态环境部 准入类 《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国防科技工业军用核安全设备焊接人员 国防科工局 准入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  
2 安全保护服务人员 保安员 公安部门及相关机构 准入类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颁布保安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60号)  
民航安全检查员 民航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水平评价类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中国民用航空局综合司关于颁布民航乘务员等3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110号) 涉及安全,根据2019年12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拟依法调整为准入类职业资格。
3 消防和应急救援人员 消防员 消防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18号) 涉及安全,根据2019年12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拟依法调整为准入类职业资格。
森林消防员 应急管理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关于印发第十二批房地产策划师等54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6〕1号)
应急救援员 紧急救援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颁布应急救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8号)
4 消防设施操作员 消防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准入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5 健身和娱乐场所服务人员 游泳救生员 体育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准入类 《全民健身条例》  
社会体育指导员 《全民健身条例》《第一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目录公告》(国家体育总局公告2013年第16号) 指从事游泳、滑雪、潜水、攀岩等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社会体育指导员。
6 航空运输服务人员 民航乘务员 民航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准入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中国民用航空局综合司关于颁布民航乘务员等3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110号)  
机场运行指挥员 民航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水平评价类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中国民用航空局综合司关于颁布民航乘务员等3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110号) 涉及安全,根据2019年12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拟依法调整为准入类职业资格。
7 轨道交通运输服务人员 轨道列车司机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相关机构 准入类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的意见》(国办发〔2018〕13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国家铁路局综合司关于颁布轨道列车司机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121号)  
国家铁路局
8 危险货物、化学品运输从业人员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从业人员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相关机构 准入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8号)《危险货物水路运输从业人员考核和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29号)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
危险货物水路运输从业人员
9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 经营性客运驾驶员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相关机构 准入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8号)  
经营性货运驾驶员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相关机构 准入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8号) 除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的驾驶人员外。
9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 出租汽车驾驶员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相关机构 准入类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5号)《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6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46号)  
10 特种作业人员 应急管理部门、矿山安全监管部门 准入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2010年第30号、2013年第63号第一次修正、2015年第80号第二次修正)  
11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相关机构 准入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8年第166号)  
12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准入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11年第140号)  
13 家畜繁殖员 农业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准入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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